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审批流程

一、申报条件:无工作单位,未领取退休金,年满60周岁的登封籍烈士子女。

二、办理流程:个人申报时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烈士证明书原件,到村委(社区居委会)初审后符合的填写登记审核表和个人申请,签署意见盖行政章→到乡(镇)区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符合的签署意见,盖乡(镇)区办行政章→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褒扬科办理,审核通过→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告知申请人办理银行卡,按时、按标准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

三、享受待遇:按照文件要求每年及时调整,2022年每人每月590元生活补助金,去世后下月取消待遇。

登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 62890992 6289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