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一次性创业补贴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文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含)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后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关闭